各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牵手行动”的实施意见》(宁组通 [2010]12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内容
开展“牵手行动”,组织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加快“三个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开展“牵手行动”,努力帮助困难群众转变精神面貌、改善生活条件、打牢发展基础,同时使党员受到教育。“牵手行动”以扶贫、励志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引导增强信心、提供就业援助、实施创业扶持、开展助学帮学、实行物质帮扶等。“牵手行动”以三年为一个周期。
二、组织实施
我局“牵手行动”在市教育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局机关有关工作由机关党委负责牵头,具体工作的落实以支部为主。联系贫困家庭名额分配到支部,各支部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工作任务。
原则规定每年安排上门探访不少于两次。每次探访都应将了解的情况作好记录,汇总并报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活动情况,开展经验交流,检查督促工作进展。
三、活动安排
1、各支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和市级机关“牵手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积极参与“牵手行动”。(5月上旬)
2、按照市委要求的每年每个困难家庭得到的救助不少于1000元(包括钱、物)的标准开展党员捐赠活动。离退休党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党员不作捐款要求。(5月中旬)
3、以支部为单位安排上门走访贫困家庭。首先与社区(农村)党组织负责人取得联系,走访贫困家庭,了解贫困情况以及他们的需求,送去2010年上半年给每户的资助金和物品,并填写《“牵手行动”结对帮扶情况登记表》。(5月下旬-6月中旬)
4、支部安排专门会议,研究贫困原因和帮扶对策,提出支部帮扶活动的计划。(5月下旬-6月中旬)
5、向市级机关工委汇报活动开展情况。(6月下旬)
6、机关党委、各支部按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活动。其中,包括继续开展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助学活动,利用冬闲时间,组织专家到东沟镇成人教育中心讲课,传授农村致富经验与技等。(下半年)
7、年底前各支部再集中开展一次慰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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