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央、省、市委和市级机关工委、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现就在局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巩固和拓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服务大局、抓好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员工、加强基层组织、发挥党员作用”的目标要求,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加快实施“基石工程”、建设“教育名城”,推进南京教育新一轮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二、主要内容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争当“三高”、“五带头”优秀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党组织“五个好”要求:一是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能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团结协作、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勤政廉政,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严格遵纪守法,圆满完成党内外各项任务。三是工作机制好。坚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创新管理机制,提高管理效率,推进机关作风、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的落实到位。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为教育中心工作和实施“基石工程”、建设“教育名城”做出积极贡献,各项工作取得较好业绩。五是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在作风评议中群众反映较好。 优秀共产党员“三高”、“五带头”要求:“三高”即思想上高素质、业务上高技能、人格上高信誉。“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遵循教育规律,严谨笃学,不断提高学习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勇于创新,无私奉献,做出良好业绩,做好教育系统表率。三是带头服务基层。宗旨意识较强,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主动为基层、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观念强,自觉维护校园稳定。五是带头弘扬正气。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诚实守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三、方法与步骤 根据中央、省、市委要求,按照“积极参与、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评选表彰”的方式,这次创先争优活动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两个重大节点展开。活动跨2010至2012三个学年。考虑教育系统特点,合理安排活动内容,总体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10年6月下旬—7月中旬) 召开党委扩大会和支部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部署要求,传达学习市级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动员大会精神,讨论制定局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二)全面争创(2010年7月下旬—2012年6月底)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相关文件、国家和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内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建设学习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廉洁型机关有机结合,与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融入基层、永葆先进”主题活动、党员“牵手行动”有机结合,与落实《市级机关党建工作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创建“先进党支部”要求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党员教育、管理的有效机制,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为全面落实教育中心任务提供动力保证。
按照市级机关工委统一部署,每两年对机关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机关党组织每年对所属支部进行一次考核,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考核。要进一步完善考核措施,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每两年开展一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 (三)总结提高(2012年7月—2012年底) 全面回顾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总结经验、展示成果、查找不足、改进措施,深化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在市级机关工委和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创先争优领导小组领导与指导下进行。有关具体工作由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 机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将全面接受上级部门和基层人民群众的监督。 中共南京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机关委员会 (责任编辑:admin) |
